华夏幸福对“兑抵接”类债权人实施首笔现金兑付 合计金额约5亿

2月22日,华夏幸福对已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的“兑抵接”类债权人实施首笔现金兑付,合计金额约5亿元。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按照《华夏幸福债务重组计划》,华夏幸福首批资金处置回款及现金清偿的时间节点约为2022年3月底,此次现金兑付比原定时间节点有所提前,相关工作得到了政府和金融债委会的一致认可和支持,提振了债权人和投资者对于华夏幸福债务重组的信心。

预计以3月底为签约统计时点,华夏幸福近期会再安排一次现金偿付。

实施金融债务偿付,这是继债务重组计划公布和获得债委会票决通过后,华夏幸福流动性风险化解工作取得的又一重要实质性进展。

据悉,2021年9月30日,华夏幸福向全体金融债权人公布了《债务重组计划》,通过“卖、带、展、兑、抵、接”等方式对金融债务进行重组。

2021年12月9日,债委会以高票表决通过了《债务重组计划》,表决同意的债权金额占入会金额80.75%。

2022年2月10日,华夏幸福公告称,截至当时,《债务重组计划》中的金融债务已签约实现债务重组的金额累计为429.18亿元,豁免罚息金额共计28.69亿元,其中涉及“兑抵接”类债务约375亿元。

美元债违约触发中票交叉保护条款 阳光城将召集持有人会议

2月22日,据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信息,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将召开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2年第三次持有人会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作为召集人,于2022年2月28日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此会。

观点新媒体了解,2022年2月17日阳光城曾发布公告,其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嘉世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世国际”)在境外发行了两只美元债“SUNSHI9.2504/15/23”、“SUNSHI7.504/15/24”未能在30日豁免期内(即2022年2月15日)支付利息合计约2783.3万美元,构成违约事件。

以上事件触发了“21阳光城MTN001”募集说明书中“第十三章投资人保护条款一、交叉保护条款1.1触发情形中‘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应付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企业债或境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且1.1条触发情形项下的约定债务已设置了宽限期,则本次触发情形下的宽限期天数为0个工作日。

公告显示,会前,召集人将在2022年2月22日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同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2022年2月24日下午18:00点前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截至债权登记日(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一工作日,即2022年2月25日),“21阳光城MTN001”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此次会议,并可以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合格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蓝光发展对成都双流和骏置业等公司担保进行增信或展期

2月22日,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提供担保进展情况。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蓝光发展表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其下属公司)近期实际发生的担保为:成都金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成都双流和骏置业有限公司、成都聚锦商贸有限公司、成都海润置业有限公司、南宁灿琮置业有限公司、华西和骏耀城置业(泸州)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增加增信措施或对存续债务进行展期,不涉及新增担保金额,原涉及担保金额约8.6亿元。

截至2022年1月31日,蓝光发展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733,224万元,占公司2020年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55.41%;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218,453万元,占公司2020年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27.63%。

另于同日,蓝光发展发布公告称,截至2021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向蓝光发展提供借款余额为37,841.45万元。

2022年1月,蓝光发展新增借款800万元,归还借款0万元。截至2022年1月31日,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余额为38,641.45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为蓝光发展提供担保余额为127,815.31万元。2022年1月,新增担保0万元,到期解除担保金额5000万元。截至2022年1月31日,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为蓝光发展提供担保余额为122,815.31万元。

绿城集团发行10亿元公司债券 最终票面利率3.28%

2月22日,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期限为5年期。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22年2月21日结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3.28%。

据观点新媒体往期报道,本期债券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为中信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国泰君安、光大证券、西南证券。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近一年末净资产为747.9亿元(截至2020年末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5.53亿元(2018年-2020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经追溯调整),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213.61亿元、-86.06亿元、-29.42亿元和-51.24亿元。

禹洲集团:合计7847.2万美元票据已完成要约交换

2月22日,禹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自愿性公告称,交换要约结果公示。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禹洲集团宣布已成功获得绝大多数旧票据持有人的支持。通过禹洲集团与相关票据持有人不懈努力地积极沟通,禹洲集团自一月份以来的债务管理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功,有效地延长了占旧票据本金总额95%以上的旧票据的期限,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缓解了流动资金的压力。

交换要约于2月18日伦敦时间下午4点截止。截至交换截止日期,6226万美元的旧票据(包括4619万美元的2022票据和1607万美元的2022票据II)已根据交换要约有效参与了交换。鉴于旧票据持有人的积极踊跃参与,禹洲集团已决定接受所有有效参与了交换的旧票据。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禹洲集团已完成额外新票据的交割,亦向其旧票据已被接受的合格持有人支付了交换代价。

此外,在启动交换要约之前,禹洲集团与一位2022票据持有人达成协议,根据与交换要约相同的条款交换该持有人持有的本金总额为1621.2万美元的2022票据。与该持有人的交换也已完成。

得益于交换要约、与该持有人的交换以及禹洲集团在联交所发布的公告中所述的1月21日完成的交换要约,禹洲集团已延长本金总额为5.56亿美元的旧票据的到期日,相当于于1月12日启动的交换要约之前存续的旧票据本金总额的约95.47%。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为交换旧票据而发行的新票据的本金总额为5.28亿美元。

景瑞控股就2022年3月到期美元票据提出交换要约 利率12.75厘

2月22日,景瑞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关于尚未偿付2022年3月到期12.75厘优先票据的交换要约,交换要约于2月22日开始并将于3月1日下午四时正(伦敦时间)届满,除非另行延长或提早终止。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2020年3月11日,景瑞控股发行本金总额1.90亿美元现有票据,年利率12.75厘,自2020年9月11日起于每年3月11日及9月11日支付。现有票据于新交所上市。截至本公告日期,现有票据的未偿付本金额为1.90亿美元。

于本公告日期,景瑞控股按照交换要约备忘录所载的条款,并在其条件规限下开始提出要约以交换现有票据未偿付本金额的至少1.71亿美元或90%。交换要约的目的乃为现有票据再融资、延长景瑞控股债务期限并改善现金流量管理。

在交换要约的同时,景瑞控股正在就2022年7月到期的12.0厘优先票据、2022年9月到期的12.0厘优先票据、2023年2月到期的14.5厘优先票据、2023年10月到期的12.5厘优先票据及2024年1月到期的12.0厘优先票据进行同意征求,以获得必要的同意,以对规管同意征求票据各相关系列的各契约的条款作出若干修订。

同步同意征求项下寻求修订将使景瑞控股避免因现有票据的任何违约或违约事件而直接或间接产生同意征求票据项下的任何违约事件,且倘现有票据受托人及或现有票据的任何持有人因现有票据项下的违约事件而试图强制执行抵押品,其亦将允许同意征求票据的相关受托人指示抵押品代理不就抵押品采取任何强制执行行动。

景瑞控股进行交换要约为现有票据再融资并改善债务结构,以使公司能够延长债务期限、更稳健地发展、加强资产负债表并改善现金流量管理。倘交换要约未能成功完成,公司可能无法于3月11日到期时悉数赎回现有票据。

景瑞控股将就有效提交及接纳交换的现有票据支付购股权A交换代价或购股权B交换代价(视情况而定),计划使用内部资金支付上述交换代价的前期本金付款、激励现金代价及其他现金部分。新票据将于2023年到期,并按年利率12.75厘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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