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财经讯3月4日,三盛控股公告称近期收到两份起诉材料,一封由青岛法院发出,另一封由成都法院发出,原告均是林荣东,被告是三盛集团老板林荣滨、三盛控股、福州三盛置业及福州伯盛投资。

青岛诉讼:

原告向青岛法院提出控诉,被告包括公司、林荣滨、福州三盛置业有限公司及公司的附属公司福州伯盛投资有限公司。原告声称四被告擅自转让原告拥有的青岛三盛投资有限公司25.5%股权。因此,原告寻求青岛法院判令四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约7.67亿元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成都诉讼:

原告向成都法院提出控诉,被告包括该公司、林荣滨、福州三盛、福州伯盛、公司的附属公司成都吉盛置业有限公司及公司的附属公司成都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声称该公司、林荣滨、福州三盛及福州伯盛擅自转让原告拥有的成都吉盛40%股权、成都三盛50%股权。因此,原告请求成都法院确认上述股权转让行为无效、确认原告享有上述股权并变更股权登记,要求成都三盛、成都吉盛向原告提供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及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及会计凭证;若上述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支持,则判令该公司、林荣滨、福州三盛及福州伯盛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6.388亿元。原告亦寻求判令各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三盛控股就上述两项诉讼征求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后认为,原告在现有证据材料下要求集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依据不足,诉讼金额虚高。公司拟积极进行抗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利,并考虑向恶意兴讼者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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