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退市监管强化 问题公司加速“出清”
潘悦 摄
2022年首只因财务造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个股出现。当前,监管层不断强化退市监管,在加速问题公司“出清”、做到“应退尽退”的同时,注重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权益保护,实现“退得下”且“退得稳”。专家表示,资本市场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生态系统正逐渐形成。
退市新规成效不断显现
3月3日,*ST新亿公告称,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拟终止该公司股票上市的通知以及监管工作函。相关文件显示,根据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度虚增营业收入,扣除虚增营业收入后,公司 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实际营业收入均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根据相关规定,上交所对该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这也意味着*ST新亿将成为2022年首家被强制退市的A股公司。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告诉记者,*ST新亿早在两年前就险些“一元退市”,是一家真正意义上的空壳公司和僵尸企业,“强制退市是早晚的事儿,即便没有一元退市标准,它也会退市”。
“这让我们意识到,证监会在逐步深化注册制改革的同时,没有放松对资本市场监管的力度。”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认为,*ST新亿对其营收进行篡改这类不法行径,不仅损害投资者利益,还会对市场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阻碍市场发挥“价值发现”的功能,进而影响其他上市公司与整体资本市场。所以,有必要在退市后依然对违法企业进行一定的惩罚,起到警示作用。
退市新规实施一年多来,成效不断显现。Wind数据显示,2021年A股市场上共有23家上市公司退市(沪市14家,深市9家),其中3家公司为吸收合并退市,7家公司为“财务退市”,7家公司为“面值退市”。退市公司总数创下历年来的新高,较2020全年的20家有所增加,较2019年的12家增长近一倍。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多家上市公司正处于退市边缘。3月5日,*ST济堂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十九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此外,因财务指标不达标,还有中潜股份、*ST百花、*ST绿景、皇台酒业、华电能源等多家公司3月5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正值年报披露季,根据退市新规,已经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ST公司),若2021年年报继续触及退市指标,将会被终止上市。Wind数据显示,截至3月5日,A股仍有50家*ST公司,大多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
退市制度建设加速推进
退市新规实施以来,监管层“严字当头”执行退市规定,密织退市监管网。
退市新规发布后,监管层切实承担退市实施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退市新规,同时注重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权益保护,实现“退得下”并且“退得稳”。
交易所方面,上交所完善财务类退市实施标准,“严字当头”执行退市规定。加大退市监管力度,严格执行退市标准,将缺乏持续经营能力、严重违法违规扰乱市场秩序的公司及时清出市场,做到“应退尽退”。严肃惩处退市中的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通过财务造假、利益输送、操纵市场等方式恶意规避退市行为,针对规避退市、退市公司在上市期间发生的违规行为,从严从快实施违规惩戒。例如,*ST圣亚不按规定进行营业收入扣除,退市风险警示信息披露不真实、拒不配合监管,上交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主要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ST信威未及时披露海外项目重大经营变化及担保资金划扣风险,上交所对公司及多名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实际控制人被公开认定10年;就*ST新亿、*ST济堂采取财务造假手段规避退市,快速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与此同时,监管层不断完善企业退市的制度建设并加强对退市企业的监管力度。2月25日,证监会起草了《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随后,沪深交易所、北交所、全国股转公司和中国结算发布了配套实施办法,自2月25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陈雳认为,《指导意见》主要包含几个方面的内容,即推动退市常态化,完善信息披露要求并建设多元化退市标准,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等。这些规定旨在不断完善企业退市制度建设并加强对退市企业的监管力度。不仅能优化上市企业整体质量,及时出清盈利性差、风险与回报比例失衡的企业以及试图通过各种手段逃避摘牌的劣质企业,还可以保护投资者,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董登新建议,在退市制度不断优化的同时,还应关闭退市股重新上市的“后门”“侧门”和“偏门”,大开退市股重新上市的“前门”“正门”和“大门”,让一元退市标准发挥重要作用,让退市制度大浪淘沙、优胜劣汰,让A股市场更加干净。他表示,这是对投资者的最好保护。(□记者 李静 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