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2月17日,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控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将纳入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明确充电设施配建比例。

方案指出,本市将分类别、分场所实现充电设施建设全覆盖,2022年底前,力争全市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基本覆盖;2023年底前,基本杜绝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上楼入户充电安全隐患,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及亡人数量明显下降。

小区“充电难”将不再困扰市民。方案提出,本市将分类别、分场所实现充电设施建设全覆盖。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区项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将纳入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对无固定停放场所、无电源条件、场地资源紧张的居住小区或平房院落,鼓励因地制宜,按照“充(换)电柜为主、充电桩为辅”的原则试点建设公用充电设施。

针对“充电贵”这一备受市民关注的问题,方案明确提出,居住区内充电设施收费将采取“电费+服务费”模式分别计价、收取,其中“电费”按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收取,“服务费”将明码标价。

为了杜绝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的危险行为,电动自行车楼道停放充电且拒不改正行为,将与个人征信挂钩;电动自行车以及电池,有望与车主“身份绑定”,实现“一车一池一码”身份认证,助力实现全链条全生命周期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质量可控的闭环管理。

方案计划,未来销售门店将为顾客购买财产损失、防盗等保险,鼓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按照“谁拥有、谁投保”的原则,为自身经营的充电设施购买充电安全责任保险、火灾保险及公众责任险;同时,市内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将集中清理单位内部停放的违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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