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谱写新时代义务兵队伍建设新篇章——认真学习贯彻《义务兵暂行条例》
日前,经中央军委批准,新制定的《义务兵暂行条例》发布施行。这是适应军事人力资源开发使用规律、依法规范义务兵管理、加强义务兵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推动新时代人才强军战略落到实处、加快推进军事人员现代化、巩固提高部队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扎实,坚如磐石。义务兵是普通战斗员,是军士的基本来源,是军官补充的重要渠道。近年来,一大批学历较高、素质全面的优秀社会青年参军服役,从根本上提高了士兵队伍整体文化水平,极大优化了兵员素质结构,有力促进了军事人员现代化。“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加强新时代义务兵队伍建设,迫切需要对义务兵专门立法规范,从法治层面厘清义务兵的身份定位和管理体制,打破士与兵一体建设的粗放模式。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条例》对接人才“需求侧”、优化兵员“供给侧”,坚持以部队战斗力建设为目标,着眼强化义务兵为军事人才队伍输血造血功能、夯实来源基础,按照精准补充使用、全程育苗蓄能、畅通发展渠道的思路,在确立队伍建设定位、完善补充分配制度、优化选拔晋升机制和健全培养考核体系等方面,对义务兵制度作了改革完善。比如,在义务兵补充条件上,将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和专业技能作为优先条件,从源头上提升兵员质量;在分配使用上,建立新兵定岗双向选择制度,最大限度做到人岗相宜。《条例》的颁布,必将有力巩固提高义务兵队伍整体素质,推动义务兵队伍建设在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上行稳致远、创新增效。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学习贯彻《条例》是一项事关军队改革发展、部队长远建设和广大士兵切身利益的重要任务。各级党委机关要肩负起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政治责任,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培训,培养一批贯彻落实的“明白人”。要强化依法抓建意识,把抓贯彻《条例》与抓队伍建设、抓规范运行与抓固本强能结合起来,着力形成义务兵队伍建设新格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督导,真正让《条例》在部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推动义务兵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从源头上打牢战斗力生成提高的人才基础。(■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