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内蒙古自治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于日前印发实施,提出力争通过5年建设,全区海绵城市理念全面落实,各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明显提升,河湖空间得到有效管控和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实施方案》明确,下一步将重点推进加强政策法规建设、加强规划协调融合、完善技术标准和规定、建立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库等十项任务,到2025年底,实现全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在全域开展,设市城市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能够达到国家目标要求,建成不少于一处集中连片示范区,并建成一定数量的海绵示范项目。(记者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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