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ST东洋(002086)以涨停开盘,盘中一度回落。截至当日收盘,该股收涨3.52%,报2.35元/股,止步七连板。近七个交易日来,ST东洋涨幅达26.34%。
值得关注的是,深交所近日向ST东洋发出问询函,针对其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及违规担保事项、业绩补偿款事项、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事项及投资者诉讼案件等事项,均提出包括“逐项说明你公司对前述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会计处理具体过程。”等要求。截至记者发稿时,ST东洋尚未做出回复。
ST东洋已连续两次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处罚。2019年9月,ST东洋因存在未按规定在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中披露有关关联交易、个别财务列报项目存在虚假记载等违规情况被证监会处罚。2022年1月19日,公司再次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对于ST东洋的两次信披违规事项表示,证监会行政处罚落地后,部分中小投资者已经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ST东洋提起民事诉讼索赔。针对ST东洋2019年的行政处罚,投资者起诉ST东洋一案,已有一审投资者胜诉判决。但该部分索赔案件诉讼时效将于2022年9月25日到期,留给投资者的可诉讼时间只有百余天。凡是于2017年3月9日至2019年1月14日期间买入ST东洋股票,并在2019年1月15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这部分投资者,可尽早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征集。
此外,刘鹏律师提示,ST东洋第二次被行政处罚涉及的索赔案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凡是于2019年1月15日至2020年7月30日期间买入ST东洋股票,并在2020年7月3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仍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征集。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帮助投资者继续向公司追偿。
ST东洋在2021年年报中提及,公司涉及多起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受理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已调取股票交易情况的部分案件出具损失核定意见书,公司根据已出具的损失核定意见书确认了预计负债和营业外支出。因“违规担保诉讼和证券虚假陈述诉讼”,ST东洋本期预计负债约5.26亿元。
但同时,ST东洋表示,仍有部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因尚未调取必要信息而未出具损失核定意见书及未出具的损失核定意见书无法合理估计预计负债金额,公司无法对东方海洋科技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的损失金额进行合理估计。
公司2021年归母净利润亏损10.19亿元,合并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亏损25.03亿元;公司目前经营业绩下滑,现金流压力较大,无法偿付到期债务且涉及较多的司法诉讼。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未决诉讼、未决赔偿,被司法冻结的银行存款金额约为948.42万元。
实际上,对于ST东洋披露的2021年年报,年度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保留意见的正式审计报告。公司董事柴俊林也提出异议,表示无法对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