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刘 睿)5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8年以来,内蒙古先后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1.0、2.0方案,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国家营商环境评价结果显示,内蒙古相关指标大幅提升,纳税、获得电力等具体做法入选《中国营商环境报告》典型案例。为了巩固拓展工作成果,自治区主动对标国内一流水平,认真审视、深入比对、全面提标,及时研究制定了《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简称3.0方案),明确了181项重点任务,更加注重数字政府建设、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公平竞争环境建设和市场主体实际感受,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
据介绍,3.0方案全部完成的时间为2023年底。方案出台以来,内蒙古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对照落实,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截至目前,181项任务中各盟市均完成的有6条,完成50%以上的有42条,包头市、鄂尔多斯市、赤峰市、呼和浩特市总体进展较好。在落实3.0方案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高位推动,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改革举措,不断改善市场主体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包头市制定“两个100条”营商环境政策,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鄂尔多斯市出台建设最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500条”,进一步细化目标和措施。通辽市明确257项工作措施,围绕“综合一窗”改革、诚信政府建设、招标投标管理等重点领域集中攻坚,建立市委专项巡察、委托专项调查、每季公开问责等工作机制。兴安盟提出400条落实举措,逐项确定了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包联领导。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在全系统部署了30项90条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自治区工信厅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方案,全力保障和促进工业经济稳字当头、稳中有进、提质增效。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加大区域评估成果共享使用力度,推动各部门发布公示区域评估成果615项,汇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区域评估成果536项。今年以来,800多个项目使用区域评估成果,项目投资额4900多亿元,使用成果达1800多次,为企业节约成本5000多万元。此外,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是解决问题。内蒙古还通过明查暗访、专项督查、日常调度、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深入查找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问题,列出清单、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实打实、硬碰硬解决了一大批影响营商环境的典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