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3月1日,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本年度首批住宅用地“两集中”出让公告。共出让房地产用地11宗,土地总面积约31.50公顷,总建筑规模约101.17万平方米,起始价总额约117.29亿元,项目将在3月31日集中揭牌。

公告显示,本次挂牌地块以中心城区项目为主,涵盖了东湖高新、黄陂等区域,出让地块分别位于硚口区、青山区、洪山区、江岸区、武昌区、江汉区、东湖高新区和黄陂区。

另外,为进一步强化服务效能,在去年第三批次供地的基础上,本次竞买规则进行了再精简和再优化:一是继续严控单宗住宅项目溢价率,落实“出让最高价”制度,稳控地价走势;二是避免以竞配建、竞自持等方式增加项目成本,统一采取地价“熔断”后以“摇号”方式直接确定竞得人。

公告显示,竞买本次商品住宅用地的竞买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人必须对购地资金来源进行说明,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

据了解,按照今年集中供地安排,武汉市计划于5月、8月和11月进行后续的集中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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