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2月9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重大事项的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近日,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和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进行了调整。

调整前东方金诚对阳光城集团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2月6日,东方金诚决定将阳光城集团的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BBB,评级展望为负面。

调整前中诚信对阳光城集团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1月30日,中诚信决定将阳光城集团的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BBB,将“17阳光城MTN001”、“17阳光城MTN004”的债项信用等级调整为BBB,并将上述主体及债项信用等级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

调整前大公国际对阳光城集团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2月8日,大公国际决定将阳光城集团的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BBB,评级展望为负面,将“21阳光城MTN001”、“20阳光城MTN001”、“20阳光城MTN002”、“20阳光城MTN003”等的债项信用等级调整为BBB。

据悉,东方金诚由AA调整至BBB原因为预计2021年净利润大幅亏损。阳光城于2022年1月29日发布《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阳光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5.00亿元~58.0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73.00亿元~86.00亿元。经营业绩同比降幅较大主要是阳光城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及阳光城房地产业务结算规模下降所致。

根据阳光城于2022年1月29日发布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未按期支付利息的公告》,“21阳光城MTN001”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持有人会议,未能通过利息展期的议案,截至2022年1月29日日终,阳光城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付资金,“21阳光城MTN001”未能按期偿付利息。此外,“21阳光城MTN001”设置了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

中诚信国际认为,较大规模的亏损将进一步降低阳光城自有资本实力,房地产行业信用风险事件频发、阳光城再融资受阻等因素亦对其未来销售回款及持续经营提出严峻考验。阳光城未能按期支付“21阳光城MTN001”的利息显示其流动性状况严重恶化,其后续在宽限期内的利息偿付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阳光城表示,将积极采取措施化解压力,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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