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农民工
工资典型案例
案例简介
申请人田某某等17人于2020年7月受雇于张某某在某项目中提供劳务,截止2020年11月经双方结算,被告欠原告劳务费共计87890元未支付,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支付。申请人田某某等17人多次催要未果,于2021年2月22日寻求法律援助。
承办过程
本案是一起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诉讼案件,这类案件也是法律援助关注的重点领域,为此法律援助中心开通了农民工“绿色通道”,一是简化申请手续,对农民工经济状况免于审查。二是简化审批流程,由分管领导现场审批、工作人员现场指派、承办律师现场办理,让农民工“最多跑一次”。三是及时将案件情况通知检察机关,将关系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列为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范围,通过法律监督手段,保证案件顺利进行。东河区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启用“绿色通道”,马上受理,当天指派,由包头市诺诚法律服务所周恒具体承办,承办人员通过与申请人田某某等17位申请人谈话,详细了解了案情,承办人员帮助田某某等17人代写了法律文书,并且积极帮助当事人准备案件证据,在一切都准备就绪后,承办人向东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取帮助田某某等17位农民工把辛苦的“血汗钱”拿到手。
承办结果
2021年4月12日,经东河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张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田某某等13人劳务费84710元。由于部分证据不足,3180元未得到法院的支持,故2021年4月13日经东河区人民法院裁定结案,裁定准予李某等4人撤诉。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主要有三个方面特点:一是调查取证难度大,与其他服务领域相比,工程领域存在多次转包、违规分包等情形,农民工跟随工头干活,工作范围有限、掌握信息有限,导致无法有效提供在建项目全部情况;二是证据优势不明显,由于受援农民工存在口头约定、工资白条、估算工程量等情形,无法提供有效书面证据,导致证据优势较差,容易陷入维权僵局;三是法律援助难度较大,援助律师维权曲折,急需借助外力。此案件中只有13人的诉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而其他4人却撤回了起诉,这四个人撤回起诉并不是要回了工资,而是因为他们4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拖欠其工资,这便是上面提到的此类案件的第二个特点,因此就是告诫广大的农民工朋友们,在干活时一定要懂得保留、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农民工和雇主签订的劳务合同、农民工领取工资的工资发放单、雇主写的拖欠工资的欠条、雇主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以及详细的住址等信息,为后续的诉讼维权打下基础。法律援助律师积极帮助农民工办理案件,竭尽全力帮助农民工讨要拖欠的劳动工资,最终让老百姓拿到辛苦钱。此次成功帮助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化解矛盾,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东河区司法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