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4月1日电(记者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林草局等部门获悉,从4月1日起,内蒙古实施为期两个月的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戒严管制,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戒严管制区域。

据介绍,内蒙古森林草原防灭火戒严管制区域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内蒙古严禁在戒严管制区域野外吸烟、野炊、烧纸、烧香、生火取暖、焚烧垃圾及其他非生产用火。戒严管制区域内野外生产用火严格执行审批制度,须经当地旗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内蒙古各个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瞭望台、巡逻巡护岗位实行全天候值守,设置“防火码”,严格管制进入戒严管制区域的人员车辆,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戒严管制区域。

内蒙古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和责任单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重要时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迅速、高效处置突发火情。坚决避免让群众直接上火线,禁止老人、未成年人、学生等参加扑火,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