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恩施银保监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存在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行为,该局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财险恩施中支”)罚款15万元。

该处罚决定书显示,国寿财险恩施中支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行为共涉及185笔,金额177652元。2020年11月11日,国寿财险恩施中支列支“防预费”220000元,用于支付建始县支公司与建始县某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合作产生的“施救费(拖车服务)”。经查,该笔费用中有92笔拖车服务事项并未真实发生,未真实向客户提供施救服务,金额共计87588元。国寿财险恩施中支将此笔费用支付给建始县某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后,该服务公司将费用转账至建始县支公司经理李某账户,由李某转账给胡某、程某等互动专员,用于支付业务员前期垫付的服务费。

类似的违法行为,2020年9月10日也发生过一次。国寿财险恩施中支列支“防预费”267136元,用于支付利川市支公司与利川市某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合作产生的“拖车费”。经查,该费用中有93笔拖车服务事项并未真实发生,未真实向客户提供施救服务,金额共计90064元。(记者刘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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