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所谓“新市民”,主要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3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据银保监会披露,目前新市民约有3亿人,且分布不均衡。因此,《通知》建议银行保险机构“具体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地方政府政策,明确服务新市民的范围”。

安居方能乐业,在最受关注的住房问题上,《通知》提出满足新市民合理购房信贷需求。支持商业银行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政策,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因城施策,执行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符合购房条件新市民首套住房按揭贷款的标准,提升借款和还款便利度。

除购房信贷外,《通知》支持银行保险机构通过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助力政府部门搭建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等方式,推动增加长租房源供给,完善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体系。支持商业银行依法合规为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信贷支持,降低住房租赁企业资金成本,助力缓解新市民住房压力。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出租人责任险、承租人责任险等保险业务,支持长租市场发展,并针对新市民在进城、落户过渡阶段的差异化金融需求,为其购买家具、家电等合理提供消费信贷产品。

除住房外,《通知》支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对吸纳新市民较多区域和行业的金融支持;扩大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新市民创业就业;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助力新市民培训及子女教育;加强与政府部门合作,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补充作用,提高健康保险服务水平;丰富养老金融服务产品,合理满足养老服务机构的融资需求,加大新市民养老保障力度等。

为了确保对新市民的金融服务落到实处,《通知》要求银保监会派出机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结合总体工作要求,加强与政府部门对接,组织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根据地方实际优化产品和服务,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务水平。推动金融政策与财政、就业、住房、社保等新市民支持政策的有效衔接,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强与政府部门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结合实际研究建立风险补偿基金,用于新市民创业以及吸纳新市民就业的企业融资风险补偿。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依法有效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大数据技术应用,综合运用新市民社保、税务、住房公积金等数据,优化机构内部新市民信用评价体系,提高金融服务效率。(董奇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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