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发展 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就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持续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出30条具体举措。

省市场监管局综合规划处处长刘运介绍,2月7日安徽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下发《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举措》《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的意见》三个文件。为深入贯彻落实大会精神和文件要求,省局出台了该《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从五个方面提出30条具体举措。一是通过不断推进改革,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进出和电子身份应用的获得感,提出“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推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开展“一业一证一码”改革试点、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等6条举措。

二是立足精准帮扶,确保各类市场主体进一步增强生存能力,提出“减轻个体工商户经营负担、积极缓解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推动降费减负落到实处、扶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服务三农市场主体发展、促进知识产权助力企业发展、助力线上经济健康发展、推进平台经济监管改革”等8条措施。

三是从促进发展角度,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质量品牌服务,提出“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大力推广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加强质量技术专家服务、深入推进质量提升、开展品牌创建活动”7条举措。

四是立足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建设,全面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提出“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发展环境、依法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建立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实施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等6条举措。

五是为确保若干措施落实见效,提出“强化组织保障、强化调度考核、强化宣传引导”3条保障措施。

刘运介绍,这次出台的30条举措都是聚焦各类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中的焦点、痛点、难点和堵点,有针对性提成的工作举措,具有针对性强,时效性强,创新性强,含金量大的特点。针对市场主体在生命周期的不同需求,提出不同具体措施,既解决眼下各类市场主体遇到的临时的急难愁盼问题,也有与时俱进解决新形势下各类新业态市场主体不断涌现后出现的新问题。鼓励具备条件的市建设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管理应用系统等措施则是我省的创新做法。同时充分发挥了市场监管部门优势,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的行动支持,如对个体工商户的送检样品,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所属检验检测机构在2022年内给予检验检测费用10%—50%优惠等措施,都颇具含金量。(王换 记者 苏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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