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何为“批评”何为“网暴”?律师解读杨洋维权案
“网络暴力”是近年来在互联网上备受关注的一大热点。日前演员杨洋维权案胜诉,侵权网友公开道歉,进一步引发热议。对于涉及公众人物的“言论自由”和“网络暴力”如何区别,杨洋维权案受委托方、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朱晓磊接受了中新网的专访。
侵权网友公开道歉
采访过程中,朱晓磊给中新网记者出示了杨洋维权一案中的部分侵权证据。他表示:“该名网友在其微博账号中使用极其污秽、恶毒的字眼发布了大量咒骂、贬损、侮辱杨洋先生的博文,侵犯了杨洋先生的名誉权。”
朱晓磊介绍,一般来说,侵犯名誉权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类是侮辱,一类是诽谤。“只要网友发布的言论构成对他人的侮辱、诽谤,就会涉嫌侵犯他人名誉权,进而需要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在他看来,以公众人物为例,当网友发表主观表达类的言论,比如“评判演技水平差”等,此时应当归属于言论自由范畴,不能强行要求所有网友对公众人物都是赞美。公众人物要接受合理批评,哪怕是批评内容比较犀利,也应区别于侮辱。公众人物应当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如果网友在评判公众人物的过程中使用了人身攻击、辱骂类字眼,或捏造了严重虚假的言论,并对此进行传播、煽动,那么此时就可能涉嫌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构成对公众人物的网络暴力。
从2018年1月-3月,网友许某某发布关于演员杨洋的侮辱、诽谤言论,到2020年8月21日,受委托律所向外界披露案件立案登记情况、2021年3月19日杨洋方提交立案材料,再到2022年3月3日,许某某在微博登载致歉信向演员杨洋公开致歉。历时四年,这场沸沸扬扬的网络暴力维权案终于落下帷幕。
朱晓磊坦言,无论是公众人物,还是普通人,遭遇网络暴力的维权成本都是类似的:“就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最常见的是通过民事诉讼方式维权,从启动该类型案件的民事诉讼程序到获得一审判决结果的时间通常会在9个月-1年,其他某些情节较为复杂的案件的耗时会达2-3年的时间,甚至更长。”
相应地,诉讼费、公证费等维权成本也会随之增加,因此遭受网络暴力后的维权之路让不少受害者苦恼——证据收集难、维权成本高、维权时间长。据介绍,就“杨洋维权案”而言,在网友许某某实施侵权行为时,主审法院的判决依据是《民法总则》和《侵权责任法》,如今出现了针对网络暴力行为判罚更为细化的《民法典》。朱晓磊表示:“如今《民法典》已生效,后续相关主体如实施与该名网友相同的行为时,主审法院将依据《民法典》来判令相关主体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