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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出的企业债券创新品种,适用范围为县城及县级市城区内(兼顾镇区常住人口10万以上的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2015年以来“县改区”“市改区”形成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的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重点服务县城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等领域,支持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地区内主体信用评级优良的企业以自身信用发行本专项企业债券。近日,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了“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债券4.4亿元,兴业银行(601166)宁德分行积极践行“投行+商行”理念,擦亮本行“投资银行”金色名片,联动总行资金中心投债0.8亿元,助力企业债券发行利率超过预期,以债券投资为契机,打开政信业务合作局面,进一步深化银企合作关系,为地方城镇建设注入金融活水。该笔业务为福建省首笔新型城镇化债券,有效推动福安市新型城镇化改造建设,加快补齐福安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产业配套设施短板弱项。

未来,兴业银行宁德分行将继续扎根闽东,努力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发挥项目的引领示范作用,有效提高金融机构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争做人民的银行,让金融普惠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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