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助力稳市场主体促进保就业,安徽启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实施对象包括在本省参保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条件为:上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单位联合惩戒名单;2021年裁员率不高于同期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用人单位裁员率=2021年度用人单位裁减职工人数/2021年度累计参保职工总数);劳务派遣企业申报返还资金时应提供资金分享承诺书。
大型企业按照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照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90%返还。
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符合申领条件的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报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