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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了《市市场监管委关于2022年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天津市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电动自行车车灯、电动自行车车把、电动自行车车架产品开展了第一轮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本次监督抽查涉及产品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电动自行车车灯、电动自行车车把及电动自行车车架。共抽查天津市224家企业的288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47批次,不合格发现率16.3%。
涉及电动自行车灯方面,共抽查天津市10家生产企业生产的和39家整车厂备装的共100批次产品,其中2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26%。其中,标称常州市亚高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电动自行车车灯,照明(光度要求)项目均不合格,其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品,规格/型号分别为20-8080、11-8080,生产日期或批号均为2022-6/-,受检单位均为天津爱玛共享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标称建德市五星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车灯,照明(光度要求)项目不合格,其质量等级为合格品,规格/型号为QD339,生产日期或批号为2021-11/-,受检单位为天津爱玛共享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天津爱玛共享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大股东为爱玛创业投资(宁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3%;爱玛创业投资(宁波)有限公司为爱玛科技(603529.SH)全资子公司。
爱玛科技2021年年报显示,爱玛共享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为爱玛科技持股73%的子公司。
爱玛官网显示,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2004年步入电动自行车行业。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通过对“爱玛”品牌的塑造与推广、供应链的整合以及营销网络的管理,在全国建立了较为系统而全面的营销网络。截至2022年7月,公司共有经销商超过200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