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山东省露天矿山植被修复技术导则(试行)》,规范露天矿山植被修复工作。《技术导则》适用于边坡达到稳定状态、具备植被修复条件的岩质采石坑(含采坑底面和高陡边坡)、渣土(弃石)坡、取土深坑,修复时采用“乔、灌、藤、草”块状混交的方式进行植被配置。
根据《技术导则》,我省的露天矿山植被修复坚持乔、灌、藤、草相搭配,构建物种多样、结构合理、功能稳定的植被生态系统。在物种选择时优先考虑选择根系发达、萌芽萌蘖力强、耐干旱、耐重金属毒害、耐贫瘠、易成活、易养护、能迅速形成植被层的乡土植物。褐土土壤为主的石灰岩类矿山,树种宜选择侧柏、蜀桧、黄栌、黄连木等乔木。棕壤土壤为主的花岗岩类矿山,树种宜选择松类、栎类、五角枫等乔木。条件适宜的也可选择核桃、板栗、柿子、杏树、桃树等经济树种。乔木、灌木、藤本、草本植物的立体配置应充分利用空间生态位,构建稳定的植物群落结构。具体的修复工作中采用“乔、灌、藤、草”块状混交的方式进行植被配置。
《技术导则》明确,种植时间一般在每年3月-5月为宜;雨季宜在第一场透雨后及时进行;秋季宜在霜降后至土壤结冻前进行。植被养护期3年。养护期满保存率应达到85%,达不到要求的应进行补植,补植苗木的规格应与存活苗木规格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