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自治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例行吹风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政策出台背景等做介绍,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
服务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于吸纳就业、调整产业结构、改善民生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下,在全区上下共同努力下,我区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服务业实现了恢复性增长。但与先进发达地区、同经济体量地区、同类型地区相比,差距仍然比较大。
为补齐短板、提振信心、帮助企业纾困、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自治区制定了“1+7+2”政策措施体系。其中,“1”即一个总方案,《自治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版)》,作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年度统领性文件,从总体要求及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加以明确,全面统筹服务业各领域、各行业发展。“7”即七个行动方案。制定了旅游、商贸、现代物流、金融、科技服务等5个重点领域行动方案。考虑生活性服务业一头连着生产、一头连着民生,同时还是扩大消费的重要支撑,又制定了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和消费促进2个行动方案。“2”即两个政策包。在充分借鉴国内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从支持行业发展的角度,制定了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包71条;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和为中小微企业纾困的角度,制定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包50条。通过“组合拳”,要让服务业企业“能感知、有温度、见实效”,真切享受到政策红利。(记者李永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