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张自拍照怎就成了网店好评图?
● 多个网络购物平台存在盗图刷好评现象,这种盗图行为不仅仅存在于评论中,更有甚者,有商家直接盗用网图、其他店家商品宣传图为自己的商品进行包装
● 一些网络购物平台维权途径较为狭窄,维权渠道仅向商家开放,个人或终端用户难以进行权利救济;诉讼渠道维权成本高,个人往往无足够的时间、金钱以及专业能力进行诉讼
● 建立行业内非法商家黑名单通报制度,对于反复多次进行盗图抄店等情节严重的商家,通过司法途径给予严惩;监管部门搭建跨平台协同通报机制,实现“一处清退、处处关店”
来自重庆的大一学生罗海星(化名)最近遇到了一件怪事,一个她完全陌生的账号在网络购物平台某款美白精华的评论里,晒出了她之前发在社交平台上的一张自拍照,并配文称“精华细腻好吸收,肌肤有着很好的吸收效果,美白效果很好呢”。
罗海星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该评论最初是一个师姐发现的,来询问她美白精华是否真的好用,她这才发现竟然有人在冒充自己。在那之后,她先后与商家沟通、向人工客服投诉,甚至打了不少维权电话,一番折腾,商家才删除了那条评论。但当她向商家要求提供那位评论者的身份信息,以便进一步维权时,却再也没能得到商家的回应。
在社交媒体上吐槽了自己的上述经历后,罗海星收到大量网友回复,称也曾遇到过同样的购物平台盗图事件。大家怀疑,这种盗图并对商品进行好评的行为,大概率是商家雇佣的水军所为。
记者近日调查采访发现,多个网络购物平台存在盗图刷好评现象,这种盗图行为不仅仅存在于评论中,更有甚者,有商家直接盗用网图、其他店家商品宣传图为自己的商品进行包装。而因为网购平台盗图行为的频发性和隐蔽性等,图片原作者维权往往困难重重。
多位受访的业内专家说,盗图评论和盗图抄店是目前电商平台经营者常见的违法行为,背后是对他人著作权、肖像权乃至消费者知情权等合法权利的侵犯,必须通过平台作为、市场监管、合理维权等多方措施,对这一乱象进行及时有效的治理。
网购平台盗图泛滥
可能导致多项侵权
北京市西城区的小秦经营了一家代购化妆品和护肤品网店,所有售卖的商品他都会在商品详情照片上打上店铺名称的水印。“商品都是我自己实拍的,是店铺货源真实、可信的一种证明。但水印再厚也能被对方抹掉,甚至二次印上对方的水印加装原创。”
在小秦提示下,记者用其店铺里的一张商品图进行“识图”搜索,发现多个来自不同店铺的图款照片的商品,图片的角度和细节处都一模一样。
“遇到这种情况,我们通常会找平台官方客服进行盗图举报,但同样的盗图行为仍然时有发生,防不胜防。这些盗图的店铺通常都是些新店,就算被举报下架了,对他们也没有什么损失,反而是我们要付出大量的精力。”小秦说。
浙江省杭州市的白先生自2018年起从事线上知识产权维权工作,他告诉记者,这种网购平台盗图的案例很多。“有实力和资源的商家会自己创作并申请对应的知识产权来保护原创,但也有不少商家不断盗取其他店铺的图片,甚至通过某些技术和软件,批量复制别人的图片和产品到自己的店铺里。”他说,目前网购平台上“盗图抄店”行为泛滥。
近年来,随着电商平台的快速发展,网购逐渐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在网店中,商品往往是通过照片或视频的形式呈现,而一些商家则奉行“拿来主义”,通过盗用他人图片的方式,对自己的店铺和商品进行包装营销。这种行为不只体现为盗用其他商家的商品图片,个人的原创作品,甚至自拍照都可能成为被盗的对象。
“我以前画的图,竟然出现在了某网购平台推送的一款鞋上,成为‘特别设计款’。”来自广东的插画师柿子在浏览某购物平台首页时,发现推送的一款帆布鞋图案如此“眼熟”,赫然就是自己以前的作品,而自己对此毫不知情。
柿子立刻找到该网店客服,要求对方将产品下架。但无论她说什么,对方都只是“已读”却不作任何回复。
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发现被盗图了。2019年初,她就发现某购物平台上有一官方旗舰店,未经同意将她画的图印在毛巾抱枕上售卖,且销量不少。“我们辛辛苦苦画一套图要十几天,人家盗图直接把水印去了,轻松上架。”更令她感到无奈的是,之后她又发现在另一个网购平台上,也有四五家店盗用她画作的商家,而该平台的客服对她的维权诉求置之不理。
在罗海星分享到社交媒体上关于评论盗图的文章下,不少网友纷纷跟帖表示自己有过同样的经历,有网友的婚纱照都被盗图,成了某款商品的“好评”晒图。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网络与数据研究中心主任张韬说,通过盗用他人的图片用于宣传自家商品,用低成本换取高利润收入,此类行为如果不加整治和规范,会造成平台内商品虚假宣传成风,对互联网商业环境造成严重危害,也是对数字经济生产要素的不法侵害。这些违法行为涉及侵权等法律问题。
他分析认为,网购平台盗图行为可能侵犯原图作者的著作权或原商家的商标权。同时,如果所盗图中包含买家、模特或他人的肖像,还涉嫌侵犯肖像权。此外,盗图抄店或盗抄资质等,则可能涉及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对消费者构成欺诈等情形。
“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不得实施足以让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盗图来宣传商品,提高商品交易机会,其实质是获取不正当竞争机会。”张韬说。
成本高导致维权难
对盗图者处罚太轻
发现被盗图后,大多数人的第一想法就是维权。然而现实是,维权的道路困难重重。
罗海星说,她在发现照片被盗用之后,也试图走法律程序起诉那位盗图评价者。然而商家拒绝提供评论者的个人信息,她先后打了无数个维权电话也都不了了之。最后考虑到维权成本过高,罗海星只能放弃,这也让她感到非常挫败。
在发现所画图像被盗用到商品上后,柿子第一时间找到店铺客服和网购平台官方客服提出维权,却只收到官方客服发来的一个维权链接,而该链接明确唯有商家才能举报盗图行为。
之后,她发现该网购平台所属公司有一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可以涵盖该网购平台的侵权行为。据她介绍,该平台维权一般得申请知识产权保护,但对于她这种平常在网络平台上自娱自乐进行画作的人而言,不可能每个画作都去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后来她发现选项里有个时间戳(对签名对象进行数字签名产生时间戳,以证明原始文件在签名时间之前已经存在),最后选择了以此来维权,并维权成功。
但维权过程并不容易,柿子说,在审核过程中就被该购物平台驳回了4次,一直在补充各种证据证明“这套图是我画的”,最终迫使该网店下架了她的图,“但该网店还盗了很多其他图,下架也不过是换了张图,商品描述内容都没有明显变化,继续猖狂”。
小秦作为平台商家,可以直接进行盗图举报。如果证据不足以说明“自己原创、他人盗用”,则举报不成功;而即使举报成功,对方店铺被认定存在盗图行为,所面临的惩罚也很轻。就他个人经历而言,如投诉成功,平台通常会对该商品进行删除链接处理,同时相关店铺可能会被扣2分,“可这对商家的后续经营几乎不会产生什么影响”。
白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仅有少数网购平台针对盗图行为设置了举报途径,其他网购平台还处于被盗图后“求助无门,只能认栽”的情况。“有的网购平台设置了盗图维权入口,但是根据资质的要求提交了原图和花絮图后,在审核端永远无法通过。”
在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任超看来,网购平台盗图行为维权难问题确实存在,具体体现为被盗图商家的私力救济和公共执行困难。
他解释说,私力救济包含两个方面,平台维权渠道和法院诉讼渠道。但平台维权途径较为狭窄,维权渠道大多仅向商家开放,若被盗图片属于非商家图片,个人或终端用户难以进行权利救济。此外,法院诉讼渠道的维权成本高,并非所有被盗图商家或个人都有财力和专业律师团队,被盗者更多是普通网民或在特定领域具有一定小知名度的商家,并无足够的时间和金钱以及专业能力进行诉讼。
而公共执行方面,据任超介绍,虽然目前已有个别地方的市场监管部门对网购平台盗图行为进行查处,但公共执行结案数量和侵权行为数量相比不过九牛一毛。
任超说,对店铺扣分这样的声誉罚手段,在偌大的互联网市场中无法发挥其威慑效力,惩罚力度过小而维权难度大,也导致现实中很多被盗图者往往会选择放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立顺畅维权机制
加大原创保护力度
为何网购平台盗图行为如此猖獗?维权难又该如何解决?
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王正志说,盗用图片成本低廉,一些网购平台甚至提供“一键搬店”等盗图和刷单工具,纵容商家盗图和刷单;而网上售卖的商品图片数量庞大,哪些是侵权盗图,监管部门很难识别,行使职权较为被动。与此同时,各大网购平台对盗用者的处置少有强力和精准的方式,被盗用者难以在信息海洋中搜索到盗用者,同时由于成本问题往往对盗用现象忍气吞声。
张韬认为,网购平台盗图存在跨地域性、跨平台性和隐蔽性等特点,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很多商家、组织或个人通过技术手段对图片进行改变后搬运,从平台角度来说,难以进行主动监管,往往需要通过商家举报的方式进行调查和处置。从商家角度来看,他们往往无法投入足够的成本来应对网购盗图行为,且由于此行为的隐蔽性,商家往往无法及时发现侵权行为的发生,即使发现了,针对网购平台盗图行为的惩罚力度也相对有限,这些现状都使得网上盗图行为泛滥。
为治理网购盗图行为,受访专家直言,网购平台必须有更大作为。
在任超看来,首先平台应建立较为通畅完善的侵权投诉机制。侵权投诉渠道应从仅对商家开放拓展到所有个人。同时,为了避免恶意举报,平台可以建立投诉信息分级审核机制,通过算法程序进行初步筛选,监测异常举报行为。此外,平台和执法部门可以建立互通机制,在取证固证、监测、规制等方面形成良好配合,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规制。
其次,提高对频繁进行盗图行为的商家的惩罚力度。网购平台可以根据自查和商家、消费者、执法部门的线索、举报,在掌握确凿证据并作出判断后,对盗图商家“贴标”,即采用特殊醒目标识,提醒消费者注意目前浏览的商家的风险警示。此外,网购平台可以对恶意盗图等情节严重的商家进行负面名单公示。“由此,网络平台可以在本平台这一虚拟的、范围较广的陌生社区内建立一个更为完整、更有效的声誉罚措施。”
再次,网购平台应加大原创保护力度,对信誉良好、原创设计优质商家进行表扬,旨在通过正向激励的方式间接遏制盗图行为;可以推出“平台原创保护计划”“平台原创推广计划”等项目,对于商誉良好的商家进行标识,使得网购平台形成一个正向循环。同时,网购平台应协助被侵权商家和消费者维权,在取证固证等方面予以帮助。
王正志建议,市场监管部门要对于网购平台盗图行为加强执法,加强对取证技术手段的研究,与各大电商平台建立互通机制。“可尝试运用python网络爬虫对图片数据进行爬取后,结合文本数据以及图片中的文字对信息进行筛选进而降维存储,再将识别出的拥有著作权的原图信息与其他图片信息进行特征对比分析,进一步寻找到盗用版权者,从而为被盗用者提供版权诉讼依据以及对盗用者进行警告。”
他建议,建立行业内非法商家黑名单通报制度,对于反复多次进行盗图抄店等情节严重的商家,通过司法途径给予严惩,且不同平台对治理盗图抄店要统一标准,不能坐视不管甚至纵容。同时,监管部门搭建跨平台协同通报机制,尤其加大对更容易出现“一键盗图”“一键搬店”电商平台的监管,实现“一处清退、处处关店”,维护整个电商行业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商业秩序,共同推动和促进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见习记者 孙天骄 记者 赵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