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至4月4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交办我区举报案件11批共772件(来电537件,来信235件)。按照中央督察组工作要求,目前,全区已对第3批49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21件、阶段性办结18件、未办结10件,责令整改5家,立案处罚4家,罚款金额31.6457万元,约谈4人。相关案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督察组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信息来源:自治区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整改督办组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3批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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