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解锁执法监督新方式

日前,通辽市司法局细化工作举措,制定《通辽市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处理规定》,解锁行政执法监督新方式。

公布投诉举报方式

在通辽市政府、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同步公开发布《关于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的通告》,对举报电话、邮箱及邮寄地址予以公告。

明确划定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部门存在不履责、越权执法、违反法定程序、野蛮执法、重复执法、多头执法、事实认定不清、处理决定显失公平等情形的可进行投诉举报,并告知已被监察、信访或其他机关受理的,依法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和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司法程序的,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不在行政执法监督范围之内,均不进行受理。

规范办理程序时限

投诉举报办理具体分为“登记、交办、受理、办理、反馈”五个步骤,市司法局收到举报立即登记,需要交办的2日内交办,无需交办的5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受理后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反馈,情况复杂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0日。

强化部门协调联动

利用自治区开辟“蒙企通”平台中企业“反映问题”窗口,由通辽市司法局法治督察科牵头,安排专人负责,相关科室联动,及时登陆并接收企业反馈事项,确保即收即办、接诉必办。

畅通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通道,是规范行政执法活动的又一有力举措,极大提高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社会参与度,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监督质量和效果,进一步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通辽市司法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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