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场监管总局: 加强反垄断和 反不正当竞争立法

记者12月20日获悉,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指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在市场监管事业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纲要》明确,到2025年,职责明确、依法履职、智能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日益健全,市场监管法律制度更加完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更加高效,市场监管法治监督更加强化,市场监管法治保障更加有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推进机制更加顺畅,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贡献市场监管力量和智慧。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主要负责人介绍称,《纲要》立足市场监管部门实际,全面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各项重大举措,包括总体要求、健全完善法律规范体系、健全完善法治实施体系、健全完善法治监督体系、健全完善法治保障体系、加强党的领导共六个部分28项内容。

根据《纲要》,健全完善法律规范体系方面,将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尤其是数字经济领域立法。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信用监管、价格监管等方面立法,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推动完善食品药品领域的法律法规,解决该硬不硬、该严不严、该重不重问题。加强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立法,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健全完善法治实施体系方面,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激励和保护科技创新。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加大打击传销力度,借助技术手段甄别新形势下以电商、微商、消费返利等名义开展的新型传销行为,依法查处直销违法违规行为。

健全完善法治监督体系方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政务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

健全完善法治保障体系方面,依法合理界定市场监管职责,厘清政府和市场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强化制定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职能,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正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记者 班娟娟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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