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物价不具备大幅上涨基础
11月份,CPI同比上涨2.3%,涨幅比上月扩大0.8个百分点。CPI重回“2区间”,市场对物价上涨的预期有所升温。
影响CPI涨幅扩大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去年基数较低。去年11月份,食品价格下降2.0%,成为带动当时CPI由涨转降的主要原因。在较低基数作用下,今年11月份食品价格由上月同比下降2.4%转为上涨1.6%,影响CPI上涨约0.3个百分点。
从整体看,CPI同比增长虽有所加快,但物价上涨较为温和。11月份,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同比上涨1.2%,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前11月平均上涨0.9%,低于3%左右的预期目标,全年物价调控目标能够顺利完成。我国在经济发展保持全球领先地位的同时实现了物价总体可控,与国际通胀高企形成鲜明对比。
物价是供求关系的综合反映。对于后期物价走势,从供给来看,我国不会出现因供应不足引发物价全面上涨的情况。食品价格方面,我国粮食和主要农产品供应充足。工业消费品价格方面,我国工业体系完整,工业消费品供给充裕,市场竞争充分,价格向消费品传导有限。服务价格方面,我国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服务业供给将稳步恢复。
从需求来看,目前需求端仍然偏弱,还处于恢复过程中。从运输配送看,我国产销衔接、道路运输、终端配送畅通,不用担心因运送不畅导致供应不稳、价格上涨等问题。此外,我国多措并举推进保供稳价,不断加大纾困惠企支持力度,都将有利于降低企业生产经营压力,进而减轻PPI向CPI的传导。
综上分析,当前商品和服务市场供需总体平衡,物价不具备大幅上涨基础,出现全面通胀风险的可能性不大。我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发展韧性强、潜力大、动力足,宏观政策稳健有效,将为物价保持平稳运行提供坚实保障。
不过,从11月份PPI数据来看,生产资料价格涨幅回落,生活资料价格涨幅扩大。这也表明,价格从上游向下游、从生产端向生活端的传导正有所显现。体现在CPI上,非食品中的工业消费品价格,尤其是汽油柴油价格涨幅继续扩大,服务价格涨幅也有所扩大,需要加以注意。
物价连着民生。下一阶段,要持续加强监测预警和预期管理,强化大宗商品价格调控,落实好“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重要民生商品量足价稳。还要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有效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坚决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