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为持续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支持江苏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印发《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推动银行在为外贸企业办理进出口收付汇时“减单证”“简流程”,助力外贸企业资金结算“省心办”“快速办”。2022年前5个月,江苏全省19家试点银行累计为701家优质试点企业办理便利化收支业务553.6亿美元。

《指导意见》指出,符合条件的境内银行向外汇局江苏省分局备案后,作为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银行,可对本行推荐的优质企业开展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

试点银行可为试点企业实施多项便利化措施,包括优化单证审核、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业务免于事前登记、货物贸易对外付汇时免于办理进口报关单核验手续等。比如,对于需审核《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的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外汇支出,可事后审核税务备案表。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在180天(不含)以上或由于特殊情况无法原路退回的退汇业务,可在银行直接办理,免于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

此项外汇便利化政策可助力外贸企业纾困减负,为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南京泉峰科技有限公司深耕电动工具国际市场,年收付汇近千笔。企业财务负责人韦震宇表示,参加试点以后,企业通过网银凭支付指令即可办理收付汇,无需再逐笔向银行提供单证,业务办理时间缩短90%以上。在疫情期间,业务人员无需往返银行,便利化政策为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外汇局江苏省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外汇局江苏省分局将继续深化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改革,将更多优质银行和企业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力争2022年底江苏全省试点银行达到30家、试点企业达到1000家,试点业务突破1000亿美元,更好地助力江苏外贸外资平稳发展。(见习记者 王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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