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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司法局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取得实效
通辽市司法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机关党建的头等大事,加强党的领导,强化主体责任,着力推动落实。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既以身作则、带头学习贯彻,又恪尽职守、精心组织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惠民生、暖民心举措。
进一步做实护企安商,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持续巩固已建成的多元金融纠纷化解机制体制成果,探索构建新型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工作模式,全力护航企业健康发展;持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断拓展基层监督点职能,进一步探索建立适应市场规律和行政监管的权责清单、包容审慎执法清单,真正让企业安心发展;充分调动法律资源,从城市走向农牧区,加大对农牧区企业的法律援助,持续优化农牧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进一步做好法治惠民,不断加强法律服务供给侧。
巩固提升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化功能,加大平台宣传力度,加强产品供给质量,不断深化供给侧改革,真正使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公共法律服务室成为基层法律服务的“全科医院”,让老百姓高兴而来、满意而去。进一步完善四级法律顾问全覆盖体系建设,强化法律顾问职能发挥,积极为各级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法治保障。广泛建立和充分利用嘎查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等形式,努力为基层农牧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进一步做强智慧司法,不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加强科技创新力度,不断推动“智慧司法、数字法治”信息化建设,使“E网公证”“线上仲裁”“网上律师”“掌上行政复议”等一批有鲜明特色和服务导向的新型法律服务模块,成为老百姓的会用、爱用、能用的法律服务产品。列出高频公证、律师、仲裁等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夯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尽可能把能进政务大厅的事项,全部主动进入,让群众在一个平台、只需跑一次、就能直接办理。同时,在“一次不用跑、网上就能办”的改革上深入探索,争取能在网上办的事项那就网上办,真正让群众不跑腿、让数据多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