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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证监局官网披露《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暂停接受新投资人开立交易账户申请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信息显示,昆山农商银行因制度建设及执行、内部控制、系统建设、考核机制四方面存在违规行为,江苏证监局对昆山农商银行采取暂停接受新投资人开立交易账户申请六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具体违规行为包括:一、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未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基金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基金销售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二、内部控制方面,一是合规风控人员未对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和新销售产品、新业务方案等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合规审查意见;年度监察稽核报告存在缺失的情况。二是未设立产品准入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对销售产品准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三、系统建设方面,未采取有效手段确保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的安全和高效运行,对于自身原有的基金销售系统,存在开发升级不及时的情况。
四、考核机制方面,对于基金销售的考核以考核基金销量为主,考核维度较为单一,未将基金销售保有规模、投资人长期投资收益等纳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