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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朱玲)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公开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爱农驿站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下称“爱农驿站”)因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被外管局处以172.5万元罚款,违法事实为: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
爱农驿站成立于2004年6月,注册资本为1.02亿元。2011年12月,公司获得由央行颁发的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北京、上海) 业务许可证和互联网支付许可证(全国)。2013年9月,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资格。
官网显示,其公司旗下运营支付平台“智惠支付(爱农支付)”,产品包括:互联网支付、跨境汇兑、境外收单、国际卡收单、智惠卡平台、增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