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扬斗争精神 增强斗争本领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将“坚持敢于斗争”列为一条重要历史经验。决议指出,党和人民取得的一切成就,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不是别人恩赐的,而是通过不断斗争取得的。

敢于斗争历来是我们党的鲜明品格,也是对党员干部的内在要求。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时期不断创造辉煌、取得新业绩,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共产党人面对困难、面对挑战,敢于斗争、敢于胜利。对共产党人来说,总想过太平日子、不想斗争是不切实际的。面对各种风险挑战、各种不正之风,只要来了,我们就必须进行坚决斗争。

“斗则得,服则失。”逃避斗争,不仅失职,还会带来一定危险。由于受长期和平环境影响,有个别党员干部斗争精神不足、斗争经验缺乏。有的在困难矛盾面前畏难惧进,不敢亮剑;有的党员身份意识淡化,党性原则弱化,甘愿当“好好先生”。这些都是缺少责任、缺乏担当的表现。

胜利不会凭空出现,要靠主动斗争获得。奋进新征程,有更多风险挑战需要战胜,更多难关险关需要攻克。党员干部只有不断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困难矛盾面前迎难而上,危险挑战面前挺身而出,歪风邪气面前坚决抵制,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使命,不断夺取新的胜利。(■朱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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