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涉及A股的三项制度性建设公布了重要进展。

一是,10月14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次修订,放宽了上市公司回购条件,将回购触发条件之一由“连续20个交易日内收盘价跌幅累计达30%”调整为“跌幅累计达到25%”;放宽了新股回购限制,将“上市满1年”的要求减少至“上市满6个月”;将回购的窗口期限制,从之前的业绩数据公布前10个交易日缩短至5个,董监高增持则从前30日(年报和半年报)/10日(其他业绩数据)分别缩短至15日/5日;同时,还将“回购期间不得实施股份发行行为”改为“再融资核准或注册并启动发行后至新增股份完成登记前不得实施回购”,进一步减少对股份回购的限制。

二是,同一日,证监会官网信息显示,原则同意开展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首单试点。证监会将推动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物分配股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及时总结评估试点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三是,10月15日,上交所发文称,已完成各项准备工作,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上线已准备就绪。目前,已经有14家证券公司取得了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

从内容来看,上述政策安排各有侧重,回购和增持解决的是部分上市公司回购或董监高增持面临的一些制度性障碍,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价值;创投基金分配实物股票试点,则是为风险资本退出提供了新的途径,投资人还有望大幅减少税负,提高实际收益率,也能减少机构集中减持带来的股价波动;做市商制度则是利用券商在股票定价方面的专业能力,进一步提升科创板价值发现的功能,改善部分科创板股票的流动性。从中不难看出,这三项制度安排,同时贯穿了“改善A股流动性”这一主线,有利于A股流动性的长期稳定,而在当前阶段,这样的安排十分有必要。

据笔者此前统计,截至9月28日,年内已有1955家上市公司、4426人次发布减持公告。与之相对应的是,同期只有294家上市公司、645人次的重要股东发布了增持公告,前三个季度沪深两市还有509家上市公司发布了股份回购公告,但“增持+回购”的涉及面远低于减持面。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将所持超过90%股份的减持视为“清仓式”减持,那么今年已有669人次的股东选择清仓离场,另外还有653人次的股东要减持一半以上的持股。

2021年1~9月,A股有1527家上市公司、4299人次的股东公告减持,其中清仓减持的有475人次,均低于今年同期。不同的是,去年1~9月,上证指数大致在3500点上下震荡,深证成指类似,A股整体表现良好。相比以往,当下A股一方面更需要“回购+增持”这样的长期资金,为市场传达信心,同时也需要实物分配股票、券商做市这类新的变现渠道,缓解重要股东减持对股价的影响。接下来,期待这些政策能尽快落地,推动二级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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