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今天正常开门营业,各项业务都能正常办理,您现在来取钱是没有问题的,我们都在。”9月2日,记者来到南京银行(601009)(601009.SH)杭州分行,分行一位理财经理正在柜台接听咨询电话,他说,今天自己特别忙,已经接了不知道多少个来询问他们是否正常营业的电话。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此前,有网络传言称,“南京银行浙江省分行爆雷,银行已经停止营业,不能进出,储户的存款无法提取”,同时流传的一张图片也显示,南京银行一处营业厅门前人满为患。
事实上,南京银行并没有“浙江省分行”这样一个机构,南京银行在浙江的分支机构叫“杭州分行”。
据记者在现场的观察和了解,南京银行杭州分行一切正常,聚集人群或为河南村镇银行客户,目的是向代理清算行“讨要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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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集人群或为河南村镇银行客户
下午1点半,记者来到了南京银行杭州分行,一切都在正常运转,市民可以正常进出办理业务。走进营业大厅,等候区的椅子上坐着两位女士,理财柜台前有一人在填写表格。正对着大门的一整排业务窗口,当时并无人办理业务,开放的两个窗口内,聚集了四五个银行柜员。
分行大厦两旁的小路上仍停着几辆警车,进出营业大厅的门外两边也各站着一名特警。对面电动车维修店的店员告诉记者:“你来晚了,那些人凌晨就在门口等着了,后面来的都是警察。”
网传图片的另一个聚众事件发生地——南京银行杭州滨江科技支行也很快恢复了正常营业。下午两点半左右,记者来到该支行附近,支行门口十分空旷,少有行人,里面已经有一两个市民在办理业务,大堂经理告诉记者,目前都是正常营业。
记者致电南京银行客服时,对方也表示,南京银行杭州分行“运营良好,一切正常”。
记者又以投资者身份致电南京银行投资者热线,并对于今日南京银行杭州分行人群聚集一事进行问询,对方表示,聚集的人可能是与河南村镇银行相关的人员。
那么,村镇银行的客户为什么要在南京银行门口聚集?
今年4月起,河南4家村镇银行以“系统维护”为名,暂停电子账户提现功能,储户存在这几家村镇银行里的钱无法取出,涉及禹州新民生等4家村镇银行,涉及储户资金或达400亿元。公安机关立案后发现,大量储户的资金并未以存款的形式存入几家村镇银行,案件目前的定性是“非法集资”。
根据此前报道《南京银行回应为河南村镇银行“结算行”:资金清算通道不承担资金风险》,南京银行曾为禹州新民生银行进行资金清算服务,村镇银行客户9月2日聚集在南京银行门口或许与此有关。
据河南省许昌市公安机关的侦查,以犯罪嫌疑人吕奕为首的犯罪团伙非法控制禹州新民生等4家村镇银行,涉嫌实施系列严重犯罪。该犯罪团伙在正常存款利息之外,用非法获取的部分资金,以年化收益率13% 18%“贴息”标准为诱饵吸揽资金,该“贴息”经资金掮客层层盘剥后,被部分大额资金客户获取。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一大批犯罪嫌疑人,其中已逮捕234人,追赃挽损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另一方面,河南银保监局、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先后发布公告,分别对5万元以下、5万 10万元、10万 15万元、15万 25万元、25万 35万元、35万 40万元、40万 50万元的客户实施垫付,50万元以上的按照50万元垫付,未垫付部分权益保留,根据涉案资产追偿情况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同时,公告还表示,“对于已获取垫付资金的客户,若发现有额外渠道获取高息或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回垫付资金。对于通过额外渠道获取高息的客户,因涉嫌参与非法集资,不予垫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置,对其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权益,待案件审结后,根据追赃挽损情况依法清退。”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相关资金性质尚未明确,是否属于存款需要根据案件查处情况认定;即便属于存款,目前尚未触发存款保险偿付的四种情形。对额外获取高收益的大额资金,目前不予垫付是恰当的。”
记者就“高息”界定一事致电河南银保监局,但未获回复。
由于部分资金未获得垫付,有储户表示,“外地储户的合法存款被污蔑成非法集资,南京银行是河南村镇银行的清算行,必须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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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清算银行的中介角色与有限责任
对于资金清算行的责任界定,记者致电南京银行投资者热线时,对方表示,“河南村镇银行事件中,南京银行只是作为清算行,不承担任何风险和后果,中国人民银行也曾对此发布声明。”
7月13日晚,南京银行已发布通告回应,表示“商业银行代理村镇银行清算业务只作为资金清算通道,不承担资金风险”。
通告表示,村镇银行的资金清算都是通过有清算资格的商业银行代理的。
董希淼指出,多数银行是直接接入中国人民银行的系统进行清算的,但是部分村镇银行由于系统和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需要其他具有清算资格的银行代理清算。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的指导意见》和《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办法》,商业银行代理村镇银行清算依法合规开展,是一项常规的代理业务。
通告强调,“在代理清算过程中,作为代理清算行的商业银行,负责清算指令的接收和按指令收付资金工作,只与被代理行和人民银行发生清算关系。”
对于商业银行代理村镇银行清算业务的具体流程,通告也给出了详细解释:比如,汇款人要将其在A银行的资金转给村镇银行,A银行受理后,将该笔资金转入A银行在人民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人民银行根据A银行的清算指令,将该笔资金转入村镇银行的代理清算行在人民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并通知代理清算行,代理清算行根据该指令,将该笔资金转给村镇银行。在资金转给村镇银行后,代理清算行的工作完成。
当下,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银行让利实体经济等影响,银行业整体面临息差收窄的压力,中间业务一直因其资本占用低、风险小等特点,被银行视为重点发展业务。
代理业务是中间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很多银行的手续费及佣金中占据了很大的比重。
根据南京银行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上半年,南京银行代理及咨询业务收入18.82亿元,同比下降11.26%,在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中占比54.16%,占该行上半年营业收入的8.00%。同时,根据南京银行年报,近三年来代理及咨询业务收入占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比重逐年增加。
代理业务作为银行营业收入的重要部分,银行在进行业务时是否也应该加强其中风险管控?
“南京银行是根据清算指令将资金转给被代理银行的,只是资金清算通道,不承担其他责任。”董希淼强调,代理清算只与被代理银行和人民银行发生清算关系,本身没有资金风险。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金融发展研究所副所长钟辉勇同样表示,如果南京银行代理村镇银行清算,只是中介,并没有代为偿还的责任。
钟辉勇还表示,作为代理清算行,“如果南京银行没有收到钱的话,也不会垫付资金。”
此前,根据新华网(603888)报道,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相关负责人对此事件进行了回应,“南京银行代理村镇银行资金清算业务是按照人民银行支付系统的相关规定办理的,有关资金清算服务合法合规,支付清算便捷、安全,运行稳定,与有关村镇银行案件没有任何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