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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刘 睿)3月14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了解到,为加强对过期药品、回收药品的监督管理,特别是针对近期引发关注的“居民将大量布洛芬连同其他药物一起扔在楼下垃圾桶里”等现象,推动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长效机制,自治区药监局积极打通过期药品回收“最后一公里”。
据介绍,自治区药监局结合全区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对全区零售药店、医疗机构药房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严防过期药品和“回流药”进入药品市场,严惩重处违法销售过期药品行为。今年以来,全区已检查零售药店等药品经营企业14191家次,责令整改344家次,警告58家次,停业整顿1家,立案30件,坚决守住百姓用药质量安全关。
同时,自治区药监局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向群众宣讲药品安全知识、药品储存方法、过期药品的潜在危害等药品相关知识,强化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在“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期间,推出“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在全区范围内筛选确定各盟市、旗县、乡镇零售药店、公益性医疗机构、大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室、站)设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箱)778个,方便社区居民处理过期药品,并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逐步实现社区废弃药品集中回收点全覆盖。采取定点登记、随时回收、集中存放、统一集中移交环保部门销毁的方式进行回收。
此外,自治区药监局指导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定期赴企业及各定点回收点回收过期药品,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积极引导药品生产企业推行包装简单、小量化,研究解决药品过度包装的问题,从源头减少药品使用环节的浪费现象;同时支持鼓励零售企业拆零销售紧缺药品,让药品销售实现按需索取,避免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