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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获悉,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视频会议要求,从12月23日起,开始调整内蒙古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12月23日,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率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医疗机构核酸检测的通知》,通知指出,为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和新冠病毒变异新特点,按照近期国家和自治区卫健委系列文件和会议精神,落实医疗机构防重症、降死亡的总要求,全力保障患者救治,进一步优化全市医疗机构核酸检测,从即日起,呼和浩特市所有医疗机构对门急诊患者、新入院患者不再查验核酸检测结果。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严禁以任何理由推诿或延误救治。医务人员不再进行核酸检测,医务人员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症状严重的可带薪休假7天,假期满后及时返岗。鼓励无症状、轻症的医护人员在岗工作,并给予相应绩效。通知也指出,以下在院患者需通过核酸检测进行鉴别诊断:静息状态下血氧饱和度<93%,呼吸频率>30 次/分的各类患者;肺部有炎症改变的患者;免疫力低下的特殊患者,如高龄、透析、肿瘤等临床判定有发展成重症风险的患者。

同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了解到,12月23日起,该院门诊急诊已经不再查看核酸证明。另据消息,23日起,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多家医院机构门急诊撤销预检分诊及预检分诊流程,门急诊诊疗患者白天从门诊正常入口进入各科室就诊,夜间到急诊科正常就诊,门急诊患者不再需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也不需要采集抗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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