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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郑慧英)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规范开展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的通知》,全面执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取消人工签注考核等级及两年一周期继续教育事项,仅要求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其他考核等次的驾驶员不再强制继续教育。对道路运输驾驶员在线上线下办理从业资格证换证等业务时,不再要求其提供相关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应当在诚信考核等级确定后30日内,接受不少于18个学时的道路运输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知识的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后,其诚信考核等级恢复为A级。

取消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周期性的继续教育工作,是交通运输部继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跨省通办、电子证照实施后的又一项简政利民的工作举措。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突出减轻负担、便民服务,优化环境、改进监管,继续提升道路运输便民利民惠民工作实效,切实减轻道路运输驾驶员负担,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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