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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嘉浩)日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局发布了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硫磺沟煤矿“1·1”冲击地压事故调查报告。该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78.5万元。
据了解,“1·1”冲击地压事故发生于2023年1月1日21时09分。事故煤矿位于乌鲁木齐西部准南煤田头屯河西侧,行政区划属昌吉市硫磺沟镇管辖。事故点为,+600m水平(4-5)06W皮带顺槽里段掘进工作面迎头后方区域。
事故发生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局会同昌吉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人社局、总工会等部门,并邀请昌吉市纪委监委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经查,事故直接原因为事故区域存在隐伏构造,局部构造应力高度集中,造成大量弹性能聚集,受综掘机割煤扰动导致围岩应力调整,诱发大量弹性能释放,造成冲击地压事故的发生。间接原因包括对冲击地压事故机理认识不足、对冲击地压事故机理认识不足、对冲击地压事故机理认识不足、对小型隐伏地质构造的超前探查和分析不足、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上级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力等因素。
报告显示,事故煤矿上级公司新疆能化公司2022年仅对煤矿开展2次顶板(冲击地压)专项检查,未做到公司规定的每季度均开展专项检查,2次专项检查均未发现煤矿冲击地压方面的问题。
因该起事故,连同硫磺沟煤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掘进副矿长在内的共计12人被建议给予降级、撤职、罚款等不同程度的处罚,同时,硫磺沟煤矿给予其罚款捌拾万元的行政处罚;此外,煤矿上级公司4人被建议给予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四十五不等的罚款。
资料显示,硫磺沟煤矿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2007年10月实施技改升级,2011年1月正式投产,核定生产能力150万吨/年。该煤矿是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新疆矿业公司隶属于新疆能化公司,新疆能化公司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