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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国家对采煤深陷区搬迁和棚户区改造等遗留商户动迁安置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全国人大代表焦云在全国两会上呼吁。
采煤沉陷区,一个特殊的名字。其是地下煤炭资源开采后,因岩层移动波及至地表,造成地形地貌发生变形,原有的性状、利用功能等发生改变,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破坏,也会对社会、经济、安全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
自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初期,很多能源资源型城市在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重要能源保障的同时,也带来了土地“沉陷之痛”。为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多年来各地相继启动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稳步推进沉陷区群众搬迁工作。
“十三五”期间,我国已对1000余万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目前相关任务已基本完成。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为例,自2004年以来,国家相继给予同类煤炭资源型城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地方煤矿棚户区和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搬迁三次政策支持,大批矿区居民喜迁新居,过上更好生活。仅七台河市新兴区就安置居民近5万户、12.5万人。
“易地搬迁安置是实现我国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更是实现增强搬迁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关键,具有重要意义。”焦云表示,但少数经济较弱市县因多种复杂因素所致,仍存在未完全落实的情况。
按照当时政策规定,三次搬迁安置对象均为具有居住功能的居民住宅房屋,商服及生产加工厂房等不列入动迁范围,因此位于采煤深陷区和棚改动迁区域内的商服用房未进行搬迁安置。比如,七台河市新兴区当年最繁华的商业街正阳街等路段未搬迁商服用房1800余户、45万平方米。
焦云表示,这些商服用房曾经为地方经济发展、居民就业做出重要贡献。但随着居民成片搬迁,这里已经没有消费群体,失去了商业经营条件,加之受采煤沉陷影响,房屋继续破损,安全隐患严重,多数商铺被迫关门停业,房屋长期闲置,导致从业者生活困难。
多年来,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研究解决办法,但由于采煤深陷区搬迁和棚户区改造等遗留商户群体人数多、涉及房屋面积大,地方财力难以自行解决,因此焦云呼吁国家给予相应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让这类动迁安置遗留群众“搬得出”,真正意义上体会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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