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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中国(广东汕头)近期发布的消息显示,汕头市怡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怡轩地产”)因违规收取预售款被处罚。
根据处罚信息,2022年1月,怡轩地产向客户销售开发的“琥珀公馆”1幢701号房,并于2022年1月18日收取定金50000元、4月18日收取首期229806元、7月18日收取楼款93269元、10月18日收取楼款139903元,合计共收取客户购房款512978元。
经汕头市住建局和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查明,截至2022年11月21日,上述购房款未按规定存入该项目预售款专用账户(怡轩地产已于2022年11月25日退还462978元购房款给争议付款人,另50000元定金怡轩地产已诉诸民事法律程序),存在以其他形式收取预售款的违法行为。
怡轩地产的上述行为违反《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依据《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第六十九条第(六)项,汕头市住建局和汕头市城市管理对怡轩地产罚款约3.078万元。
资料显示,怡轩地产创立于2007年7月,注册资本4.98亿元,法定代表人是李宏达,大股东是汕头万福物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