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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月6日从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获悉,雄安新区日前印发系列住房相关政策文件,建立起“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标志着具有雄安新区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此外,首批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市场化项目住房保障工作即将正式启动。

据悉,雄安新区在住房保障系列工作中,建立多元化住房供应体系,包括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机构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四类住房。其中,商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销售型住房,机构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为租赁型住房。

在销售型住房方面,销售政策适用于容东片区、启动区、高铁站片区等新建市场化项目。销售价格实行备案制,按照“成本+税费+合理利润”方式测算备案价格,严格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保障新区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此外,新区实行住房限售政策。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后可按规定上市交易;共有产权住房自购房之日起满5年后可按规定取得全部产权,再满5年后可上市交易;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商品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

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区始终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实行“租购并举”,落实“租售同权”,树立“长租即长住,长住即安家”住房消费新理念。坚决不搞大规模商业房地产开发,严厉打击炒地炒房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住房保障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雄安新区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在新建片区住房项目中,配置了不低于30%的“只租不售”型住房,并按照职住平衡、适度超前原则,合理确定住房供应规模,统筹安排住房供给布局。在教育、医疗、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进一步完善“租售同权”,不断降低居住成本,提升群众居住体验。

另据了解,首批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市场化项目住房保障工作即将正式启动。面向对象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单位人员,具体包括符合疏解政策、新区产业发展定位、新区产业准入鼓励类目录的疏解单位,以及为实施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疏解承载能力而设立的配套服务单位在新区工作的在编人员、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和引进人才。

截至目前,新区已完成土地出让市场化项目13个,共计456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184万平方米,共有产权住房40万平方米,机构租赁住房154万平方米,保障性租赁住房78万平方米,共可满足约13万人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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