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水利部:强化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强化流域治理管理工作会议3日在京召开。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国英出席会议并讲话,指出强化流域治理管理的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强化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我国历来高度重视大江大河大湖流域治理管理,在七大流域相继设立了黄委、长江委、淮委、海委、珠委、松辽委、太湖局,实施了一系列流域综合治理重大举措。一些地方积极探索实践,也相继形成了一批行之有效的流域治理管理模式,有力推动了江河湖泊保护治理。但同时,流域治理管理在不少方面仍存在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李国英指出,要及时认真总结流域治理管理的经验教训,深入查找流域治理管理的短板弱项,坚定不移地强化流域治理管理,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强化流域治理管理,一要统一规划,即通过完善流域综合规划、完善流域专业规划体系、强化流域规划权威性,整体谋划流域保护治理格局。二要统一治理,即通过统筹工程布局和项目实施,充分发挥流域规划的引领、指导、约束作用,推进流域协同保护治理,做到目标一致、布局一体、步调有序。三要统一调度,即通过强化流域防洪、生态、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充分发挥流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的平台作用,建立健全各方利益协调统一的调度体制机制,保障流域水安全。四要统一管理,即通过强化河湖统一管理和水权水资源统一管理,构建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的管理格局,加强流域综合执法,打破区域行业壁垒,一体提升流域水利管理能力和水平。

李国英强调,各地要牢固树立流域理念,形成治水管水合力,同时要围绕强化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流域治理管理体制机制。

李国英同时指出,流域管理机构是江河湖泊的“代言人”,必须着力提升流域管理机构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流域管理机构在流域治理管理中的主力军作用。要明确流域管理机构在流域内有关地方水行政管理考核中的牵头地位,在水资源刚性约束、河湖长制管理、水利建设质量等考核和督查激励工作中,提高流域管理机构的测评权重。要加强对流域管理机构履职责任考核,建立目标明确、指标合理、方法适宜、奖惩到位的考核制度。要有计划引进、培养、储备高层次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基层专业人才,优化干部人才队伍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打造一支适应流域治理管理和高质量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姚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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