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献血者及配偶、直系亲属可依法享用血优惠

26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献血条例》。条例规定,在北京市献血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享受用血优惠,献血者本人终身免交前款规定的临床用血费用,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副主任、法制办新闻发言人王爱声表示,血液是临床医疗必需的物质,也是城市安全运行的重要战略资源。献血工作关系人民身体健康、社会文明进步和城市安全稳定。

王爱声称,现阶段医疗临床用血的唯一来源就是健康个人捐献的血液。近年北京市献血工作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同时临床用血供需矛盾仍然突出,有必要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规范和促进北京市献血工作。

《草案》共六章四十九条,分为总则、献血服务与支持、献血宣传与动员、采供血与用血管理、法律责任、附则,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旨在规范和推动献血工作,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

依法实行自愿无偿献血

条例鼓励健康适龄个人和稀有血型者自愿无偿献血,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倡导全社会尊重、关爱献血者。明确了献血者的主要权利义务: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有权了解相关情况,获得安全、卫生的献血环境,并如实提供个人相关信息。

给予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用血优惠

条例明确了献血方式、数量,优化献血服务;规定献血者荣誉、用血优惠、优先用血及其他优待,如对献血者发给献血证书,给予适当补贴,授予荣誉徽章,给予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用血优惠等。单位应当为职工献血提供便利,可以给予适当补贴、奖励。

其中,在北京市献血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享受用血优惠。献血者本人终身免交前款规定的临床用血费用。

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捐献单采血小板的,献血量按照一个治疗单位折合全血四百毫升计算;捐献其他血液成分的,献血量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折算。

强化宣传教育和单位动员组织义务

条例规定,北京市、区政府应当组织各方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媒体等应当各自开展相应的献血宣传、教育等活动。规定国家机关、高等院校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动员组织义务,不履行义务的,由卫健部门约谈、督促整改。

条例还规定了采供血机构的规划设置,规范、加强采供血和临床用血管理,建立血液供应风险应对及应急用血保障机制。(苑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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