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法院信息化建设不断深入,法院对外交换和共享信息的接入业务需求也日益强烈。如何在信息共享的同时确保法院信息网的边界安全?启明星辰(002439)推出法院边界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平台建设解决方案,帮助建设合规与业务需求双满足的法院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平台安全体系。
(相关资料图)
随着法院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与推进,法院专网不但要服务于法院机关本身,还需要与互联网、企事业单位、政法部门等接入对象之间进行信息共享与数据安全交换。建设一套完善的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平台,已成为解决目前法院专网边界接入安全问题,实现法院专网与其他网络之间数据安全、有效交换的重要保障。
启明星辰深度参与了《FYB_T_53001-2020_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平台建设要求》《FYB_T_59006-2020_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平台使用和管理要求》《FYB_T_53005-2020-法院专网安全域划分和边界防护技术规范》等法院相关规范的修订与制定,对法院边界的安全建设具有更深层次的理解,可通过多重防护手段帮助法院构建纵深防御体系的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平台。
依据法院行业规范要求及法院分链路、分业务解决不同接入对象的实际业务需求,启明星辰推出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平台建设方案,以“分区分域、分业务、分链路、横向隔离、纵深防御、统一监管、可信交换”为核心思想,采用单向光闸作为唯一连接通道,同时对接入对象进行梳理,划分不同接入链路,对不同的业务采用不同的数据交换方式与安全防护措施,构建分域纵深防御体系,并对整个交换平台进行可视化统一管理。
1、互联网接入对象:主要实现对互联网数据的采集和对外发布安全数据传输,如网站、文书发布系统、互联网庭审、案件查询系统等。
2、外部专网(与互联网物理隔离)接入对象:主要实现与公安部门、检察院、司法等部门的业务安全数据交换。
3、外部专网(与互联网逻辑隔离)接入对象:主要与工商、民政等部门实现业务安全数据交换。
4、移动专网接入对象:主要与移动专网实现法院内部人员移动办公业务数据交换。
该边界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平台建设方案,是基于启明星辰多年来对法院业务系统的深入了解和政法行业安全建设经验而精心设计,在符合法院规范要求的基础上,更切合法院实际业务需求,可为法院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平台安全体系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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