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宁波通商银行发布了《关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一期)》。据悉,这是该银行首次对外公开发行其IPO上市辅导进度。
首次公开发行IPO辅导进展
具体来看,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通商银行”)此次拟申请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机构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60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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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在辅导期间,宁波通商银行接受被辅导的人员为该公司全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具体包括,该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杨军、党委副书记、行长王勉、副董事长黄强、常务副行长方健、副行长邢巍、国有股权董事陈丽娜、独立董事卫哲等13名公司董事;
以及该行监事长(职工监事)王天云、股东监事程建和、外部监事陈波等6名公司监事;及该行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张正寅、副行长李子超等3名公司高管人员。
从持有该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来看,分别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亚洲纸管纸箱有限公司、百隆东方(601339)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三星医疗(601567)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兴(集团)有限公司、利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计为7家企业。
公开资料显示,宁波通商银行成立于2012年4月16日,是国内首家由外资银行改制,由政府主导、民营主体、市场化运作、财政直接管理的混合所有制地方法人银行。
其中,该行注册资本52.2亿元,现有股东15家,其中国有股权占比27%、外资背景股权占比17%、银行股占比5%、民营股占比51%。
高管对证券市场法规有待加强
作为辅导机构的中金公司表示,目前,宁波通商银行已具备一套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财务管理体系、内部决策与控制体系,并能够较为规范地运行。
“为使其能更好的达到上市公司的标准,将协助其对现有的相关公司制度及规定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同时进一步督促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中金公司称。
在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方面,中金公司也对此指出,在辅导中,发现宁波通商银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对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仍需持续加强。
并表示,在下期的辅导工作中,中金公司将通过组织专题辅导培训等形式,对接受辅导人员进行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使其充分理解作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义务并提升其法制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
同时,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特定行业的发行人应当提供管理部门的相关意见”,辅导对象应取得宁波银保监局出具的监管意见书。中金公司将协助辅导对象与宁波银保监局进行进一步沟通,并协助撰写相关请示申请文件。
“下一阶段的辅导人员预计不会发生重大变动。”中金公司表示,在辅导工作期间至推荐宁波通商银行的A股股票发行上市期间,持续关注公司的重大变化。
曾一天7张罚单,被罚780万元
据悉,去年12月20日,银保监会行政处罚信息称,宁波通商银行因同业投资投后管理不到位等6项违规被宁波银保监局合计罚款420万元;因关联方名单不完整等10项违规被宁波银保监局合计罚款360万元。换言之,仅一日之内,接连被开7张罚单,累计金额780万元。
具体来看,因同业投资投后管理不到位、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将同业存款计入一般性存款、净值型理财产品部分投资比例不合规、净值型理财产品估值方法不准确、净值型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到位,该行被罚款420万元。
同时,因关联方名单不完整、绩效薪酬管理不合规、员工与名下授信客户发生资金往来、未合理分担小微企业抵押物财产保险费用、将同业存款计入一般性存款、市场风险管理不审慎、信用风险管理不到位、授信“三查”不尽职、互联网贷款异地客户识别机制不完善、数据治理存在欠缺,宁波通商银行再次被罚款360万元。
周晓科、朱承毅、张晖、杨晔、王磊等5名宁波通商银行责任人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直接经办责任的员工也被给予警告处罚。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宁波通商银行总资产1223.6亿元,同比增长14.35%;实现营业收入29.36亿元,同比增长8.22%;同时,实现净利润9.64亿元,同比增长25.85%。
在资产质量方面,截至2021年年末,该行不良贷款余额5.8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42%,不良贷款率1.06%,较上年末下降0.07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率0.27%,较上年末下降0.16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90.30%,较上年末提升48.27个百分点。
在资本充足方面,截至2021年末,该行资本充足率13.52%,较上年末上升1.15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10.67%,较上年末上升1.17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18%,较上年末下滑0.3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