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晚间,易事特(300376)(SZ300376,股价7.41元,市值172亿元)发布公告称,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恒锐”)拟将其持有的17.94%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给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物集团”)。同时,扬州东方集团(600811)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占易事特总股本的31.78%)的表决权。

交易顺利完成后,广物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易事特有望结束两年多的无实控人状态。广东省人民政府作为广物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也将成为易事特的实际控制人。

不过,回顾起易事特近几年的“寻主”经历,却有些一波三折。


(资料图)

易事特时隔两年多迎来新实控人

根据易事特公告,1月8日,广物集团、广东恒锐、东方集团及其实控人何思模签署了《关于转让所持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广物集团、东方集团及何思模签署了《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放弃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放弃协议”)。

根据协议内容,广物集团将以现金方式收购广东恒锐持有的易事特17.94%股份,转让价格为6元/股,总价款为25.05亿元。

根据2022年三季报,易事特前两大股东东方集团、广东恒锐持股比例分别为31.78%和17.94%。在本次权益变动后,广东恒锐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广物集团将取得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易事特有望结束两年多的无实控人状态。

如不出意外,易事特将在股权交割之后的20个工作日内,进行董事的更换。新的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广物集团有权提名包括董事长在内的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占董事会总人数比例超过三分之二。

另外,为进一步增强广物集团在本次交易后对易事特的控制,其计划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协议转让、二级市场增持等方式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对于广物集团的入主,1月10日下午,易事特证券部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诉记者,广东恒锐作为省属控股平台,倾向于通过股权控制来投资;广物集团谋求的是对上市公司的并表,以上措施也表示,其未来会深入参与到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当中。

根据官网信息,广物集团前身是1951年成立的广东省物资局,后经几次改制和重组,现为广东省属国有独资大型企业集团。近年来,广物集团聚焦发展“能源化工产品制造(聚丙烯等化工产品),商贸与物流(建材、汽车、中欧班列),产业园区投资、运营与管理”三大主业,联动发展“金融和数字化”两翼,稳步推动向“贸、工、技、投”实体化企业转型。未来,也将实现向“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转型的目标。

上市公司易主经历曲折

易事特始创于1989年,其创始人何思模曾因“东莞首富”等标签为人所熟知。2014年,易事特在深交所上市,目前主营业务涵盖智慧电源、数据中心和智慧能源三大板块。

不过,回顾易事特近几年的“寻主”经历,却有些一波三折。

2018年底,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实际控制人何思模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拟出让股权,引入华发集团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在运作近一年之后,2019年9月,易事特却宣布将上述计划的交易对手变更为广东省国资委管理的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健控股”)。

到了2020年7月,上述计划再度生变。东方集团、何思模与广东恒锐达成了共识,拟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易事特18%股份,且东方集团不可撤销地放弃交易完成后持有的剩余全部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7.88%)的表决权。

直至本次交易,广东恒锐将其所持的易事特股权转让给广物集团。尽管是广东国资的“左手倒右手”,但易事特方面对本次交易有更为积极的看法。

上述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广东恒锐属于合伙企业,广东省和东莞市方面的省市区三级平台均有入股,其对公司的控制力和广物集团有显著区别。

“另外,我们(公司和广物集团)在一些产业上也有协同,相信国资背景对上市公司后续的业务开展会有促进作用。”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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