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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司法局与市中院、检察院、公安局制定并联合印发《关于启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扩大刑事辩护范围。通知辩护范围在“两高两部”《意见》的基础上,扩大到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列入辩护范围。对移送文书材料内容、格式要求进行了统一要求,并将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律师资源纳入律师库,现已实现审查起诉阶段百分之百进行法律援助,2023年1-5月全市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45件,其中侦查阶段案件14件,审查起诉阶段案件104件,审判阶段案件227件。

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实施方案出台后,对包头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为下一步优化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畅通部门协作通道提供了制度保障。

推进工作有效落实。各旗县区司法局主动跟进,与检察院建立合作机制。昆区司法局与昆区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细则》,东河区司法局与东河区检察院达成合作协议,现均已进入实施运行阶段。(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包头市司法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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