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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乌海市采取四项举措认真开展了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服务、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工作,全面加强乡村法治建设。

高位谋划部署,狠抓措施落实。把乡村法治建设列入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出台了《乌海市贯彻<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重大举措分工落实方案》,与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和“自治区法治政府”创建相结合,乡村法治建设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乡村法治建设合力。制定印发“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清单,明确涉农单位和部门的普法责任,按照“四制度一评议”定期调度。普法责任单位利用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农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通过现场执法、定期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开展以案释法。基层普法人员通过普法载体定期发布法治宣传内容、组织村民参与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村民的法律素养。依托市、区、镇(街道)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律兜”“小律”智能无人律所和智能法律服务终端提供公共法律服务,镇(办)、村法律顾问定期入村组织法治讲座,解答村民法律咨询,农区居民法律服务实现全方位和多样化。

建立三级培训机制,加强基层普法队伍建设。2021年以来,乌海市农区推选培养了“法律明白人”42名、“学法用法示范户”15户,提前实现了每村3名“法律明白人”、1户“学法用法示范户”的目标。在教育培训中建立了市、区、镇(办)三级培训机制,形成了线上+线下、理论+实践的培训模式。

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突出示范建设质量,严格落实建设指导标准,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强化动态管理机制,定期进行复核,对复核不合格的取消称号。截至目前,乌海市农区共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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