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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郑慧英)3月25日,记者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将创建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纳入“十四五”城乡社区建设发展规划,从2021年起每年组织开展实验区创建,支持各地立足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探索社区治理新模式,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效能。

2023年,内蒙古民政厅启动实施城乡社区治理“2121”工程,专项创建2个市域、10个县域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实施百家“北疆示范社区”创建、百家城乡社区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该工程旨在通过盟市、旗县“两级实验”促进城乡社区治理水平重点推进,以“双百行动”带动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实现整体提升。其中,“两级实验”正是民政厅推出的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2.0升级版。

据了解,2021—2022年先后开展的第一、二批自治区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开辟了以旗县(市、区)人民政府为实验承接主体,通过“小切口深挖掘”的方式探索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堵点的实验路径,极大地调动了基层改革创新的积极性,探索形成了一批务实管用的创新成果。

2.0版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将实验主体从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扩大到盟市民政局,实验区范围也从县域拓展到市域。通过丰富实验模式,有力调动了盟市民政部门统筹民政领域资源参与社区治理创新实验的积极性。今年,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塑基层治理体系”、“补齐基层治理短板”要求,以“提升首府基层治理能力,打造创新实验样板区”为主题申报创建市域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从推进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加强社区建设、推进社区减负增效等方面全面提升全市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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