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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刘 睿)12月28日,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坚决落实“四个不摘”总体要求,聚焦劳务协作输出、帮扶车间吸纳、工程项目组织、返乡创业带动、公益性岗位安置“五个一批”,全力确保政策保障、资金投入、工作力量、服务举措“四个稳定”,持续增加脱贫人口就业机会,不断强化就业帮扶。

据介绍,在加强劳务协作输出方面,我区进一步健全跨省、省内劳务协作机制,组织开展 “京蒙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等专项活动,进一步拓宽转移就业渠道。重点推进京蒙劳务协作,发挥北京帮扶和当地资源优势,积极争取京蒙劳务协作项目资金,积极打造新的就业增长点,带动脱贫人口就近就地转移就业。31个旗县市通过京蒙劳务协作,帮助农村牧区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74159人,其中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56064人;赴京就业4238人。

在帮扶车间吸纳方面,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帮扶车间管理办法》,充分挖掘当地资源优势和特色产业,支持发展前景好、带动就业强的车间做大做强,延长产业链条,扩大生产规模,通过“合作社+帮扶车间+脱贫户”模式,为脱贫人口提供更多、更稳定、更高质量的家门口就业机会。全区有278家帮扶车间,吸纳就业脱贫人口4171人。

在工程项目组织方面,紧密结合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大行动,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模式,提高劳务报酬占比,实现就业增收和乡村发展双提升。大力发展现代种养殖业、乡土特色产业、休闲旅游业、新型服务业等乡村产业,优先安排脱贫人口。对带动就业明显、符合自治区农牧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条件的项目,并给予自治区农牧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相关政策支持。全区有628家龙头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17616人。

另外,在返乡创业带动方面,深入推进“创业内蒙古行动”,持续推动脱贫地区返乡创业健康发展,加强返乡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优化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培育一批致富带头人,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2022年1~11月,农牧区转移劳动力和脱贫劳动力创业培训人数4135人,建设农牧民返乡创业园(孵化基地)55家,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31亿元。在统筹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方面,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支持各地结合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工作需要,合理有序扩大乡村公益岗位规模。坚持“一人一岗,人岗相适”原则,优先安置弱劳力、半劳力的脱贫劳动力,保障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和收入。截至11月底,全区公益性岗位就业脱贫人口9.3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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