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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青岛康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养护责任单位未尽到养护责任造成绿地损失被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2000元。

根据青黄综法罚字[2022]第20220387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青岛康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6月开始,作为康大御金湾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绿地养护责任单位,未尽到养护责任造成绿地损失,具体情况为:康大御金湾小区2栋南侧院内,业主将院内的绿地挖鱼塘,造成绿地死亡面积15平方米(长5米,宽3米),业主将3栋西侧院内绿地进行硬化,造成绿地死亡面积80平方米(长20米,宽4米),两处绿地死亡面积共计95平方米。

根据《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对其罚款2000元。

天眼查数据显示,青岛康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康大控股集团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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